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雨雪冰冻灾害木清理工作的通知
敦政办发〔2021〕14号
江南镇、江源镇、贤儒镇、官地镇、沙河沿镇、翰章乡、大桥乡、红石乡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灾害受损木清理工作,请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资〔2021〕70号)文件。
一、加强领导、科学管理并依法开展灾害木清理工作。按照采伐技术规程,科学制定灾害木清理方案和生态修复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重点清理对象、任务、方法、时间、人员管理、监督管理、森林恢复措施要齐全,确保森林生态系统不退化。加强采伐设计验收、作业现场监督管理和伐区作业质量验收并保留一定的图片、视频等影视资料同采伐许可证一并存档。要建立灾害木采伐管理台账,积极协调稳妥调处林权纠纷,做到全面管理、全面验收。要严格保护天然林和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合理清理人工商品林。自然保护区和国家一级公益林等重点保护区域的受灾林木不得进行清理。非重点保护区的天然林和公益林的清理和修复,应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确需清理的,要组织森林经理学、森林保护学、生态学等领域专家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专家论证后可以清理重度受害林木。
集体和个人的人工商品林清理要以保护和恢复林地生产力为重点,做到受灾林木清理与商品林培育有效衔接。要将灾害木清理及修复纳入到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林长制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清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涉林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办公室及林长作用,积极受理举报线索并加强巡护,严厉打击滥砍盗伐、私开林地等涉林违法行为,对天然林不得全面清理、不得全面整地,尽量保持原有生态系统要素的完整性,禁止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对采伐后不更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以及林参间作、种植农作物、中草药的要加大查处力度。
三、加强更新造林管理,确保及时更新并控制有林地逆转。各单位要积极与林业部门沟通,抓紧时间联系苗木,避免出现苗木短缺现象,选派得力精干人员对苗木的质量、调运、栽植进行严格把关,并按照造林密度及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栽植,对地势低洼或季节性积水地块可适当栽植阔叶乡土树种,如杨 树、白桦、水曲柳、胡桃楸等。为保证更新效果可收取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成林后全部返还。对于更新不合格或者不及时的,市政府将采取调控手段,不再增加天然林采伐限额。
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由市林业局负责苗木栽植质量和验收及调查设计联系工作,林业公安、行政执法部门负责配合乡镇政府林业案件查处工作,乡镇政府部门要对整个采伐过程及苗木调运、栽植、验收负全责,确保灾害木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五、加强监督管理按照上级规定开展清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对全市灾害木清理工作全程监督检查,严防灾害木清理过程中出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肃查处以清理之名,行取材之实的问题,各相关政府在灾情调查、采伐作业设计、伐区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造成资源破坏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