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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3K08208848W/2021-13720
分  类: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 通知
发文机关: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标      题: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建党100周年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敦政办发〔202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2403K08208848W/2021-13720 分  类: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 通知
发文机关: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标      题: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建党100周年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敦政办发〔202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建党100周年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敦政办发〔202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迎接建党100周年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迎接建党100周年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化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党100周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事故、防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统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各类风险,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医药、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文化旅游、民爆器材、电力、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隐患进行重点整治。 
  三、组织机构
  (一)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玉宝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启章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大文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矿商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文教卫生、文化旅游5个工作专班。
  (二)工矿商贸专班
  组  长:王启章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大文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孙彦辉    市工信局局长
  刘晓宇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徐福龙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三)道路交通专班
  组  长:路  洋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孙延富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王启立    市文广旅局局长
  霍  枫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耀峰    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站长
  姜东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四)建筑施工专班
  组  长:李  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保国    市住建局局长
  张冬彬    市房产局局长
  姬广建    市水利局局长
  (五)文教卫生专班
  组  长:娄晓霞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仁国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许经海    市卫健局局长
  郭玉增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六)文化旅游专班
  组  长:应专平    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启立    市文广旅局局长
  成  员:孙延富    市交通局局长
  郭玉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各类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安全警示教育全覆盖。
  (二)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督促本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组织企业集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不断强化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提升安全意识,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递交一份安全生产承诺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企业向辖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四)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要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警示震慑作用,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五)开展一次集体约谈。应急、公安、交通、住建、房产、文旅、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一次集体约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进行警示告诫,对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要求。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7月底结束,由各工作专班和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工作专班和各乡镇、街道分别制订工作方案,发动企业开展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工作专班和各乡镇、街道组成检查组,分行业领域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日-7月30日)。工作专班和各乡镇、街道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并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六、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法倒逼。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蹲点执法”、联合执法检查和线索移交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应当限期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应当依法依规处罚的必须处罚到位、应当依法关停的必须关停到位、应当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的必须管理到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执行到位、失职渎职的必须责任追究到位“六个到位”。检查发现安全承诺不履行、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存在“三违”行为的,对责任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一并进行处罚,公示处罚结果,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体系建设引领。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融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化隐患查纠整改机制,通过风险分级管控,消除或减少隐患,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三)教育培训保障。落实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员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员安全培训投入制度。企业员工未经培训或再培训后仍不合格的,企业新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的,岗位作业人员抽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领导将对分管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明查暗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工作专班,要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调度和督导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工作专班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于4月15日前,将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管理局),自行动开始之日起,每日报送检查情况;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15日和25日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报送内容包括文字及表格,首次报送时间为4月25日),7月30日前报送全面情况总结。
  (四)加强责任追究。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失职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检查发现或者职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依法依规处置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整治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电子邮箱:dhaj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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