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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3K08208848W/2021-13827
分  类: 社会事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标      题: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敦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敦政办发〔2021〕5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2403K08208848W/2021-13827 分  类: 社会事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标      题: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敦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敦政办发〔2021〕5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敦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敦政办发〔2021〕55号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敦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敦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加快物业管理创新发展,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二、目标任务
  在党的领导下,将物业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全面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实现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及时的矛盾化解机制、规范的监督考评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推进“红色物业”建设进程,确保住宅小区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物业服务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物业管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坚持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要以《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指导约束业主委员会工作,依法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将物业管理纳入到法制管理轨道上来。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的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要通过物业市场化管理、居民委员会托管、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暂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完善制度、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强化物业管理业务指导。市房产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作用,强化业务指导。会同各街道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城市管理、消防、交警等执法部门要将城市管理服务和执法工作向居民小区延伸,依据各部门职责,压实责任,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明确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服务到最终用户,落实专业运营单位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责任。
  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街道社区要积极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时研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指导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并公开结果,监督物业项目有序交接。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街道要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居住社区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健全12345热线投诉转办机制,提高投诉处置效能。加强物业管理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作用,积极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街道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暂停该成员履行职责,提请业主大会终止成员资格并公告全体业主。
  强化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街道社区要指导业主大会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合同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社区要指导业主委员会建立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公约等,并监督执行情况。积极推进楼长制,提高广大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
  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委员会每年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街道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撤销其决定,并公告业主。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换届审计制度。
  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街道要及时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探索组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街道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业主大会要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合同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违约责任等。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编制物业服务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
  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房产管理局要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符合清单内容的,业主委员会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尚未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社区代为申请,组织维修,并从维修资金中列支相关费用。因供水、排水、消防、电梯等紧急事项使用维修资金的,维修工程竣工后,应当公开维修资金使用数额。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推动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签备案时,由建设单位代为足额缴纳维修资金。
  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街道指导监督下,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房产管理局在征求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街道党工委要定期专题研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各街道社区要根据住宅小区和广大居民的特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要把物业市场化建设、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管和社区托管等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物业服务的管理水平。
  三是夯实基础保障。街道社区要结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力量配备,在街道和社区两个层面,加强物业管理的人力配置,形成在基层集聚人才、在一线创业成长的鲜明导向。注重吸引政治觉悟高、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人才到社区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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