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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3K08208848W/2023-11875
分  类: 人事任免;人事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标      题: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敦化市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敦政办发〔2023〕4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2403K08208848W/2023-11875 分  类: 人事任免;人事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标      题: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敦化市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敦政办发〔2023〕4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敦化市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敦政办发〔2023〕48号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敦化市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敦化市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能力建设的总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办发〔2020〕18号)和《敦化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和考核办法》(敦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市社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以下简称“社工岗”),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能力,拓宽社区人才来源,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健全科学薪酬体系,提升职业归属感,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政权,为推动幸福敦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工作任务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计划招聘21名“社工岗”人员。

  三、主要任务

  (一)岗位分配

  丹江街道7人、渤海街道5人、民主街道5人、胜利街道4人;

  (二)岗位类型

  1.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4人。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仅限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

  2.城市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聘8人。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曾连续从事敦化市街道社区实际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街道社区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的截止点为2023年8月,即2020年8月31日以前参加社区工作。

  3.社会工作人才,计划招聘1人。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社会学类;研究生:社会学专业。

  4.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优秀人才,计划招聘8人。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其中具有初级社会工作师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敦化市公开招聘“社工岗”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的“社工岗”人员全部实行公开招聘机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热爱社区事业,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热爱且能胜任社区工作。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6)现役军人;(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待遇保障

  新招聘的“社工岗”人员的薪酬待遇纳入市政府财政预算,根据《敦化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敦办发〔2022〕11号)相关规定,按照招聘的岗位职责、录用人员的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核算招录人员相适应薪酬。同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落实“五险一金”待遇,对“社工岗”实行服务协议管理,新录用的“社工岗”人员设置3个月试用期(基础工资系数为0.8),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协议期限与社区“两委”届期一致,实行一届一签。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和报名阶段。2023年7月,面向社会和城市社区公开招聘信息和报名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登记和审核。

  第二阶段:录取和公示阶段。2023年8月,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统一公告。全市根据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择优录用,并按规范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阶段:培训和调配阶段。2023年9月底前,对招聘人员进行统一培训,按照录取人员报考岗位进行分配。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优化机制。本次组织公开招聘“社工岗”人员考试工作,成立公开招聘“社工岗”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协调“社工岗”考试招考工作。此次考务经费由市财政局列支,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从各职能出发,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程序,强化监管。此次“社工岗”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严肃纪律,确保公平。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考试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要严肃考风考纪,坚决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要加强录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考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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