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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3013560154H/2024-14436
分  类: 会计监督管理 ; 公告
发文机关: 敦化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标      题: 敦化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2403013560154H/2024-14436 分  类: 会计监督管理 ; 公告
发文机关: 敦化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标      题: 敦化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敦化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敦化市财政局于2024年6月开始,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及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各被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二是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存在以不规范票据报销问题;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等。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我局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决定。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完善会计凭证、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

 

附件: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敦化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敦化市财政局组织6人次,检查了敦化市文物管理所、敦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家事业单位和敦化市卧龙山人文纪念园有限公司1家国有企业,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08.45万元,下达处理决定3户。

1. 敦化市文物管理所:未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2. 敦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会计资料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

3. 敦化市卧龙山人文纪念园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正在整改中。

 

 

主办:敦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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