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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3MB19176978/2025-25777
分  类: 土地信息 ; 公告
发文机关: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标      题: 敦化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2403MB19176978/2025-25777 分  类: 土地信息 ; 公告
发文机关: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标      题: 敦化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敦化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9月22日下发的《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敦化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1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吉自然资耕函〔2025〕233号文件精神,同意敦化市人民政府将农民集体农用地9.2535公顷(耕地3.9357公顷)、未利用地0.70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用于居住、绿地与开敞空间、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现将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敦化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敦化市江南镇安乐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总面积9.9569公顷,其中农民集体农用地9.2535公顷(耕地3.9357公顷)、未利用地0.7034公顷。

四、其他权益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被征地镇、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江南镇

安乐村

929日至1013

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土地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本公告的征收土地行为不服的,可自本公告满1 0个工作日的次日起60日内,依法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号 

                                  

 

主办:敦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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