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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3MB19176978/2025-25934
分  类: 土地信息 ; 公告
发文机关: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标      题: 敦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敦化市2025年第5 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2403MB19176978/2025-25934 分  类: 土地信息 ; 公告
发文机关: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标      题: 敦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敦化市2025年第5 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敦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敦化市2025年第5

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9月29日下发的《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敦化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吉自然资耕函〔2025〕238号文件精神,同意敦化市人民政府将农民集体农用地30.9177公顷(耕地28.56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用于工矿、交通运输、绿地与开敞空间、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现将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敦化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敦化市江南镇中石桩子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总面积30.9177公顷,其中农民集体农用地30.9177公顷(耕地28.5613公顷)。

四、其他权益

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被征地镇、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江南镇中石桩子

1011日至1025

市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土地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本公告的征收土地行为不服的,可自本公告满1 0个工作日的次日起60日内,依法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主办:敦化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33-62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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