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3013560162C/2022-06077 |
分 类: | 就业创业;稳岗就业 ; 通知;其他 |
发文机关: |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1日 |
标 题: | 2022年度敦化市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敦人社字〔202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1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3013560162C/2022-06077 | 分 类: | 就业创业;稳岗就业 ; 通知;其他 |
发文机关: |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1日 |
标 题: | 2022年度敦化市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敦人社字〔202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1日 |
2022年度敦化市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以下称基地)是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带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重要载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方案,推动全市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要坚持省、州、县(市)三级基地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要坚持扶持和服务两手抓,充分发挥好资金撬动作用,突出抓好服务功能提升。要牢牢把握助力乡村振兴,助力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助力区域品牌特色发展的“三个助力 ”建设方向。
二、目标任务
建设一批具有延边特色、敦化特色、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承载创业带动就业能力较强的省、州、县(市)三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带动创业,吸纳就业,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调研。5月20日前,深入基层了解返乡入乡创业实际发展情况,通过线上问卷、交流座谈、实地踏查等方式,围绕基地建设、培育库建设和扶持服务等方面难点堵点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制定基地建设行动方案。
(二)制定标准。5月20日前,下发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标准(附件1)并组织实施。要把握“三个助力”的建设方向,鼓励三级基地带动脱贫人口创业就业;重点支持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申报项目,加大对区域特色品牌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支持在疫情防控和保耕复产中受到表彰的申报项目。
(三)开展培育库建设。实施省、市、县三级培育库建设是三级基地建设的基础工程。我市要依托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省、州、县(市)三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培育库建设方案(附件2)开展本地培育库建设工作。培育库建设要坚持“广泛收入,逐级推荐”的原则,可在本级基地建设标准基础上适当降低入库条件,对经审核通过项目做到应收尽收;对经评审命名且符合上级入库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推尽推。要做好入库项目的培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已入库项目,可择优命名,给予资金扶持。
(四)开展“三送”服务。开展“三送”服务是基地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我们要把开展“三送”服务作为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重要举措。一要提高服务意识,通过用情用心用力的服务,不断提升基地建设水平;二要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三送”服务提升基地带动创业和吸纳就业能力,把基地“扶上马”再“送一程”;三要理清工作思路。“三送”服务在时间上要贯穿全年,内容上要给合需要,形式上要力求多样,对象上要包括本级全部入库项目;四要力求务实推进。乡镇要认真调研归集项目单位在经营管理、产品研发、品牌打造、包装推介、销售渠道等方面实际需求。根据共利共赢原则,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方法,政府嫁接院校、电商等资源,市场粘合利益双方,社会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三送”服务;五要保障措施到位。推荐上级培育项目由本级主要领导包保,每季度走访一次,了解需求,开展服务;每半年组织一次创业人员培训,交流创业经验,提升创业能力;要利用好“96885吉人在线”等平台资源,结合需求适时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对同类创业项目每年组织农技工培训,原则上不少于1次。
(五)发挥资金撬动作用。牢牢把握“三个助力”的建设方向,扎实推进基地建设,通过有作为、有成果的工作争取省、州和县(市)三级资金支持。要了解相关部门资金使用方向,多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要把专项资金使用好、管理好,切实做到“三个优先、三个确保”。“三个优先”即:优先支持“三个助力”方向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处于成长期、上升期、有潜力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有示范性、代表性的农业和涉农申报项目。“三个确保”即:确保专项资金到位率100%;确保资金执行率100%;确保因素法下达的省级专项资金不挪用、不挤占。2021年市级基地补助资金发放与省级基地同步进行。
(六)基地评审认定。在8月20日前完成县级基地评审认定工作。依据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分阶段制订评审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评审流程、评审办法,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三个助力”建设方向的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要坚持择优命名、逐级推荐原则。2022年三级基地评审项目申请日为2022年5月31日,申报单位需提供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的相关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站位。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对解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缓解人口流失,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将更具活力、更能体现其价值所在。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要自觉树立推进基地建设就是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地就是服务经济建设的思想意识。要把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基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专题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选树创业基地优秀典型,认真总结基地建设经验材料。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期刊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基层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标准
2、省、州、县(市)三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培育库建设方案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标准
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人员在乡镇地域(包括坐落在乡镇地域的县域开发区)内创办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并形成一定规模,带动一定数量人员入驻创业或吸纳一定数量劳动力就业。
一、省级返乡创业基地建设标准
(一)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运营2年以上,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齐全,能够为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三)传统经济作物种植类基地需经营土地面积500亩以上;果蔬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类基地需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加工流通类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休闲旅游等地域特色产业类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对养殖业、电子商务等其他类别的经营面积不做硬性要求。
(四)在申请日之前1年内,累计带动创业户50户以上,或累计带动创业人员和吸纳就业人员100人以上。
(五)吸纳就业人员每人每年劳动报酬不低于4000元。
(六)能够有效保障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建立用工台账和工资发放台账,按时发放劳动报酬。
(七)已命名州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
二、州级返乡创业基地建设标准
(一)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运营1年以上,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齐全,能够为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三)传统经济作物种植类基地需经营土地面积400亩以上;果蔬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类基地需经营土地面积40亩以上;加工流通类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休闲旅游等地域特色产业类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对养殖业、电子商务等其他类别的经营面积不做硬性要求。
(四)在申请日之前一年内,累计带动创业户30户以上,或累计带动创业人员和吸纳就业人员50人以上。
(五)吸纳就业人员每人每年劳动报酬不低于3000元。
(六)能够有效保障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建立用工台账和工资发放台账,按时发放劳动报酬。
(七)已命名县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
三、县级返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标准
(一)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运营1年以上,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齐全,能够为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三)基地规模各县(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在申请日之前一年内,累计带动创业户20户以上,或累计带动创业人员和吸纳就业人员在30人以上。
(五)吸纳就业人员每人每年劳动报酬不低于3000元。
(六)能够有效保障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建立用工台账和工资发放台账,按时发放劳动报酬。
省级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边境村、空心村、肉牛养殖等申报项目的建设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申报级别建设(指导)标准的80%执行(不含注册时间)。对申报单位带动脱贫人口创业就业人数不做具体要求,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按实际情况纳入评审内容,给予优先支持。对抗击疫情、保耕复产中获得表彰的申报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州、县(市)两级基地建设标准(含入库标准)5月30前报省厅(省就业服务局)备案。
附件2
省、州、县(市)三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培育库建设方案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培育库(下称培育库)是各级人社部门对区域内项目单位实施管理服务,提升带动创业、吸纳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培育库建设依托吉林省就业信息系统开展,分为省、州、县(市)三级。培育库建设是省、州、县(市)三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实施基地动态管理、评审命名、跟踪服务和数据采集的重要支撑。入库项目可申报同级基地评审命名,给予资金扶持。为加快推进培育库建设,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程序
(一)县级培育库。县级培育库是三级培育库建设的基础,县级培育库项目质量是三级基地建设质量根本保证,要牢牢把握“三个助力”建设方向,鼓励吸引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等建设项目入库培育。按项目单位网上申请,业务部门审核流程进入县级培育库,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要全部纳入县级培育库。6至7月,完成2022年度申报入库项目审核工作。入库项目经专家评审,择优命名为县级基地,对符合州级入库标准的推荐进入州级培育库。 2018-2019年度已命名省级基地项目,且符合2022年度省级基地建设标准的项目,要在7月底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逐级推荐为2022年度省级培育库项目。
(二)州级培育库。州级培育库是三级培育库建设的中间环节,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要突出重点选拔一批符合“三个助力”方向要求,有潜力、有发展前景的建设项目。于8至10月,审核县级推荐项目,对符合标准的纳入州级培育库;经专家评,择优命名,对符合省级标准的建设项目推荐进入省级培育库。
(三)省级培育库。省级培育库由州级推荐项目组成,入库项目应符合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承载创业带动就业能力较强等要求。11月底前,审核州级推荐项目,符合标准的全部纳入省级培育库。2022年度省级基地评审命名项目在省级培育库入库项目中产生。
5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省、州、县(市)三级入库申报项目信息补录工作。对未入库项目,不予资金扶持。2020年度省级基地(已发放补助资金项目)按2021年度入库项目补录,按申报材料采集信息。
二、入库条件
结合自身实际,在基地建设标准基础上适当放宽培育库标准。带动创业户、带动创业人员和吸纳就业人员、劳动报酬等数量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本级基地建设标准的80%。其他条件不做具体要求。
三、审核办法
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系统资料审查、电话回访、实地踏查等办法进行入库审核。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管理。把好项目入口关,指定专人负责。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主要责任。
(二)广泛纳入。对经审核符合本级入库条件的项目要做到应收尽收;对经评审命名,且符合上级入库条件的项目要做到应推尽推。
(三)择优选拔。2022年度,申报三级基地评审命名项目要在本级培育库项目中择优选拔。2023年起,申报三级基地评审命名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入库一年以上条件。
(四)指导服务。省厅计划通过外网对项目单位开放入库申报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