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
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监管所,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敦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敦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敦政公组办〔2022〕1号)》,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及延边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
一、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核工作。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和公开属性。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服务理念,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工作。
二、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1.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规定,持续细化主动公开的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抓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年限:年底前)。
2.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体系。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严格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吉政办函〔2020〕49号)要求,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年限:年底前)。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印发延边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依据各交易领域招投标项目特点,应公开尽公开。(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年限:年底前)。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深化,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牵头科室:信用监管科,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年限:年底前)
(四)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通过实体政务大厅、政府网站,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牵头科室:行政审批办 责任科室:各科室、监管所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年底前)。
2.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好差评”结果、政府信用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市场监管的公平公正。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牵头科室:行政审批办 责任科室:信用监督管理科、各监管所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五)持续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
1.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零售等行业的公司、个体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制定的帮扶政策,提升市场主体信心。(牵头科室:行政审批办 责任科室:各科室、监管所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年底前)。
2.提高政府监管透明度,加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及时公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提升政府公信力。(牵头科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监管所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年底前)。
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