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4030135601707/2024-17188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 标 题: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敦建发【2024】24号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 索 引 号: | 11224030135601707/2024-1718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 标 题: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 | 敦建发【2024】24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为了顺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开展,加强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4号)、《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延边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实施、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谁检查谁负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抽查方式
1、抽查事项:按“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部门检查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
2、抽查对象:按“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全覆盖检查。
3、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4、抽查比例:实行百分百全覆盖。
三、抽查时间、对象及范围
1、抽查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
2、抽查对象及范围:本市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建筑工程项目。
四、具体要求
1、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我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发起跨部门联合检查,同时要根据需要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授权执法事业单位开展好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授权执法事业单位负责开展敦化辖区内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局属各授权执法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应当严格控制检查的次数、范围和规模,明确不同种类监管事项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3、实施执法检查,应当组成检查组,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检查组中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执法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要求、检查人员名单等必要事项。
4、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且可以依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现场及时处理;属于本系统职权范围的,及时报请相关负责单位依法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5、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强领导、依法行政、廉洁执法,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6、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由局办公室通过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调离行政执法岗位、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等方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