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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2403764591832C/2022-10080
分  类: 机关简介;权责事项 ; 其他
发文机关: 敦化市房产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标      题: 敦化市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索  引 号: 12222403764591832C/2022-10080 分  类: 机关简介;权责事项 ; 其他
发文机关: 敦化市房产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标      题: 敦化市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敦化市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和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规范城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行业指导乡镇具体实施。制定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房屋产权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继续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规范城市物业管理的责任;行业指导乡镇具体实施。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房屋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遵照房屋维修资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归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供热和燃气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规范城市供热和燃气管理的责任;行业指导乡镇具体实施。制定供热和燃气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供热和燃气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城市住房保障信息、房产管理信息、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和供热监管信息平台的开发、运行与维护。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办公室
    负责规范城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行业指导乡镇具体实施。制定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规范城市物业管理工作;行业指导乡镇具体实施。负责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定物业管理、房屋维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供热管理办公室
    负责规范城市供热管理工作;行业指导乡镇具体实施。制定供热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五)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规范城市燃气管理工作;行业指导乡镇具体实施。制定燃气管理规章制度,编制燃气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信访办公室
    负责涉及房产管理方面信访事项的接待、受理和调解工作。
    (七)信息测绘中心
    1、负责城市住房保障信息、房产管理信息、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信息、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及局网站的开发、运行与维护工作。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和《房产测量规范》等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房屋房号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地理信息系统的完善与维护;负责全市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及审核工作;接待处理关于房产测绘和房屋面积计算的咨询和投诉。
    (八)旧改办公室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规定进行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
    2、负责监督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
    3、负责处理改造过程中的群众诉求。
    三、下设基层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产权登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房屋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等工作。
    3、负责司法机关等部门进行房屋产权的查封、解封、限制及协助执行工作。
    4、负责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及产权档案的建立、管理和查询利用工作。
    5、负责房屋登记数据的统计工作。
    6、负责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7、二手房交易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二)市住房保障中心
    1、根据国家有关廉租住房政策,研究确定符合本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住房困难标准、保障面积标准、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报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制定廉租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2、负责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核、公示及分户建档;对已实施保障的家庭进行年度复核,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3、争取上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对审核合格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施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
    4、负责城市开发小区配建廉租住房的任务落实,并对交付的城市廉租住房进行室内简易装修、验收、组织分配及后期维护和管理。
    5、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申报及建档工作。
    6、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低收入家庭的基础档案。
    四、领导分工
    局  长   张冬彬      
    主持房产管理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   王宇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建)、旧改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中心、信访办公室。
    副局长   滕卓良
    协助局长分管供热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办公室、信息测绘中心、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五、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吉林省敦化市翰章大街2062号
    联系电话:0433——6210005
    六、办公时间
    夏季办公时间:8:00—11:30 13:30—17:00
    冬季办公时间:8:00—11:30 13:00—16:30
 

主办:敦化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33-62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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