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10月26日,现任局长许崇志,副局长崔学良、李永富、孟伟。现有干部职工175人,其中党员96人。内设15个科室(办公室、监察室、法规督查科、人事教育科、综合征管科、税收法制科、计财科、信息中心、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管理四科、房地产一体化科、税收服务科、稽查局)和4个分局(黄泥河分局、大石头分局、贤儒分局、官地分局)。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州税局依法制定的制度、办法。
2、根据经济税源和上级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市地方税收各税种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4、负责省政府交付的地方性规费和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7、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0、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11、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12、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负责本系统的税收宣传工作。
13、承办省、州地税局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理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