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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吉林省安委会印发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敦化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三年时间,全面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全面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老旧场所、乡村地区、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市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成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推进全市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建设,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培训制度,消防宣传教育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企业单位全员培训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总体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规划建设和停车资源管理。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停车场建设列入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推动改建、扩建和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在结建审批中,注重防空地下室平时功能规划为地下停车场审批,三年总占比不低于60%。重点解决大型商圈、老旧街道、高层住宅密集区域停车难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机制,合理规划建设停车位,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房产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排查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推动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承担日常防火检查、灭火救援和消防宣传职责。严格落实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餐饮娱乐、儿童活动等重点场所以及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管控,严格落实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推行岗前与日常培训相结合履职承诺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医药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明确和落实地下建筑使用单位、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二是涉及人防工程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是全面排查测试地下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四是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问题进行清理,确保畅通;五是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及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六是按规定拆除可燃易燃装修材料。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地下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地下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2020年,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各乡镇加强对特色小镇、农家乐、民宿、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作用,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重点防范“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等突出风险。各乡镇通过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改造工程,结合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等突出问题,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鼓励运用科技手段,及时预警、消除隐患,有效降低火灾风险。(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纳入重点工作,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整治。各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组织分析评估本辖区、本系统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工程
1.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有关行业部门至少打造1家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采取实地观摩、表彰通报等形式,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夯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吉安委〔2020〕11号),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组织机构,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规范有序,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2020年,各乡镇、街道需成立消防救援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配齐工作人员,实体化运行;2021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群防群治效能,基层消防管理能力明显增强;2022年,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2022年底前,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各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充分依靠社会组织,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社会综合管理工作网格为单元,划分相对应的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民楼院实施动态管理,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发改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市委宣传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党校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局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职业培训内容;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社会公益教育范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按照本方案内容,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方位精准排查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进度表,坚持边查边改,谨防小灾酿大祸。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针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蔡赫 联系电话:15584601333
邮 箱:2372127808@qq.com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研究部署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高标准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辖区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保障有关治理政策支撑,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有条件、基础好、积极性高的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科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