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优抚对象权益

来源: 双拥办 时间: 2018-06-19

 

 近年来,敦化市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标准稳步提高。及时足额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标准为全市各类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困难。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的生活与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以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与发放临时补助相结合的形式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解决优抚对象就医困难。加大对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及分散供养优抚对象的住院救助。对抗战时期优抚对象住院自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对其他类优抚对象住院费用按照符合报销条件自付部分的80%给予补助。开展关爱优抚老兵健康的“暖心工程”,组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为军队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体检。

 

  2017年,敦化市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300余万元;发放2016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80万元;发放“光荣军属”牌176个。历年优抚对象身份证信息和电子档案采集工作完成率均为100%,优抚对象信息管理完善,准确;以“医疗、保健、休闲、娱乐”为宗旨,利用现有光荣院保障服务资源,制定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方案,组织三次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逐年提高,达到每人每年3800元,预计发放180万元。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纪念日发放节日补贴和纪念品,共计275万元。为既无住房又无意愿入住光荣院的优抚对象发放租房补助4万余元;为在乡抗战复员军人和在乡1-4级残疾军人发放取暖补助1.8万元;全年共为30人次补助住院费15万元。

 

  狠抓政策落实,确保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全面完成。建立、健全退役士兵招聘制度和“阳光安置”制度,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募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退役士兵。2017年,将服役1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2人,安置到国企1人、事业单位1人。2017年秋、冬季共预计接收退役士兵180人左右。发放自主就业金200万元。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训。敦化市每年对需安置的军转干部都能及时妥善的给予安置。2017年,有3名(正连职)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全部被安排在机关的行政公务员编制,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8名(其中副团1人、正营3人、副营3人、正连1人),总计接收11名军转干部。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积极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资助创业,发放生活补助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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