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敦化市政府网站

2020-05-27 10:13   来源 : 敦化市执法局
打印 | 字号: |
0

市执法局施工大队处理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5月17日,敦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施工管理大队队员在工作巡查中发现,在市金鼎大街石油交易中心工地北侧对面空地,发现一处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现象。
   经施工管理大队队员走访排查得知,该处建筑垃圾是代某松驾驶车辆号码为吉H38658号黄色解放牌货车,在5月17日9时20分,运输建筑垃圾,未按指定地点投放垃圾,随意倾倒在此处。大队执法队员马上联系该当事人,把当事人代某松请到敦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施工管大队办公室进行询问,并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当事人对驾驶车辆运输垃圾,未按指定地点投放垃圾的行为供认不讳。
   当事人违反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施工管理大队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该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定书》,责令当事人与当天清理未按指定地点投放的垃圾,执法队员全程督促当事人把建筑清理完毕,并依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以此教育当事人维护施工场所环境卫生,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
   在此,执法人员告知广大市民,在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以及生 活垃圾时,一定要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理《废弃物清运证》并把垃圾运输到指定倾倒地点,否则将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也请广大市民配合予以监督,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敦化市人民政府网 ICP备案序号:吉ICP备11003835号 网站标识码:2224030001

联系电话:0433-6222121吉公网安备 22240302000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