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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批制度。做到发文之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应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严防保密信息外传。
二是严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对发布的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介,进行严格审查,不允许在危害公众网站及带有攻击性网站传播信息。
三是加强公开信息发布人员培训工作。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参加信息保密专项培训,学习最新信息传播保密业务知识,优化信息保密工作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在安全的形式下传播。(市民宗局 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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