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勇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7日,经敦化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陈 勇同志为敦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白汝奎同志为敦化市财政局局长。
孙燕成同志为敦化市公安局局长。
刘亚维同志为敦化市民政局局长。
吕立国同志为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兴春同志为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东彪同志为敦化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仁国同志为敦化市教育局局长。
陈长伟同志为敦化市监察局局长。
赵立军同志为敦化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霍 枫同志为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廷山同志为敦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维生同志为敦化市农业局局长。
柏广富同志为敦化市水利局局长。
李 辉同志为敦化市林业局局长。
林岩军同志为敦化市司法局局长。
王松一同志为敦化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赵保国同志为敦化市商务局局长。
王立静同志为敦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延伸军同志为敦化市审计局局长。
孙延富同志为敦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彦辉同志为敦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在勋同志为敦化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敦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月7日
敦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