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敦化市税务局办税大厅咨询台电话骤响,对方语气急迫,着外地方言,经详细询问,原来是在我市施工的一家江西企业,该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出现了问题。过去该企业在办税大厅汇总申报,现在总公司要求外地施工单位也必须明细申报,企业自行下载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但总是操作不成功,并且系统要求用三方协议缴款,可该企业没有三方协议,让企业犯了难。
企业管理人员着急地说:“麻烦税务局赶快帮我们看看怎么办,马上就要15号了,一定要在期限内解决啊!”
“您不要着急,没有三方协议,可以在银行缴款,不影响您申报。至于申报操作不成功的问题,您可以带着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税大厅,我们马上帮您看一下。”
在敦化市税务局干部的指导下,该企业在省局网站下载了正确的个税软件,通过实际操作,发现系统提示“该纳税人没有相关税种认定”,于是办税大厅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相关科室,为纳税人进行了税种认定。再次操作,仍然不成功。经市税务局各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发现是税种认定里征收方式只有“自行申报”,没有“代扣代缴”选项,通过与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联系并探讨,结果一致认为该纳税人因为是报验登记户,需要先做代扣代缴税款登记。但由于敦化市税务局以前从未办理过此类纳税人的代扣代缴税款登记,不确定这么操作是否合规,于是马上联系了上级单位,得到答复后,大厅为该企业做了代扣代缴税款登记,相关科室进行了“代扣代缴”征收方式的个人所得税税种认定。企业再次申报,反馈显示申报成功。由于该企业没有三方协议,最后由办税大厅为企业打出了税收缴款书,方便企业去银行划款。
经过敦化市税务局内部多科室的配合联动,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企业实际困难。企业办税人员临走时表示:“没想到今天之内能解决,感谢税务机关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效率真高!(李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