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敦化市政府网站

2020-05-19 13:58   来源 : 敦化市国土局
打印 | 字号: |
0

孙秀梅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孙秀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敦化市胜利街立新委华康新村5号楼,地号52-26-95-462,证号:(2001) 525029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申请声明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程序为其补办相关证件,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孙秀梅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秀梅

    2020519

版权所有:敦化市人民政府网 ICP备案序号:吉ICP备11003835号 网站标识码:2224030001

联系电话:0433-6222121吉公网安备 22240302000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