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1 17:09
来源 :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于海君、方玉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权利人于海君、方玉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敦化市江源镇西小牡丹村,建筑面积:72平方米;原不动产权证号:吉(2021)敦化市不动产权第001532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请于该公示发布后到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于海君、方玉文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海君、方玉文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