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0 16:07
来源 :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韩基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遗失公告
权利人韩基燮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敦化市胜利街新兴社区,地号:52-58-87-825;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34.3.30;土地分摊面积25.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布后到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韩基燮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基燮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