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六鼎山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现需要重新界定2026年度敦化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请敦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六鼎山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对本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具备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认真核对,将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按相应类别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月28日前发送至市消防救援局。
联系人:范宇航,邮 箱:2372127808@qq.com,电话:6365566。
住建验收合格的建筑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要及时移交市消防救援局,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施工工地,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上报,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敦化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的要求移交至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防止失控漏管。
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附件2: XX系统(行业、区域)符合界定标准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