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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吉2403执469号,现将如下一处房屋:
权利人:张峰,坐落:敦化市胜利街文苑社区中亿鸿博居11号楼3单元4层0304068,不动产权证号:(2020)敦化市不动产权第0014757号,建筑面积:73.04平方米。
现声明作废
声明日期: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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