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2 16:12
来源 :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马庆月《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公告
权利人马庆月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敦化市大石头镇二道梁子村,房屋所有权证号:061;丘地号:61;房屋建筑面积:67.2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请于该公示发布后到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马庆月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庆月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