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许经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敦化市官地镇横道村;小地名:石场;林班:106;小班:14;面积:8.7亩;林地使用期:50年;终止日期:2060-12-30;林权证编号:A221200030867;林权证书号:敦政林证字(2015)第1512000149号;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横道村;林地使用权权利人:许经山;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许经山;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许经山的林权证书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请于该公示发布后到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许经山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经山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