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3 18:02
来源 :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孙洁、焦文福《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公告
权利人孙洁、焦文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敦化市丹江街江东社区东方家园3号楼7单元0701102,建筑面积:51.1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吉(2023)敦化市不动产权第00059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请于该公示发布后到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孙洁、焦文福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洁、焦文福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