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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12:31   来源 : 敦化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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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敦化市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9 —2030年)及部门协调联动 推进机制的意见


敦政办发〔2019〕58号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敦化市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9

2030年)及部门协调联动

推进机制的意见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86号)精神,提高全市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现就建立敦化市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9—2030年)及部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思路

 

围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86号)文件确定的决策部署,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动目标任务落实为总要求,通过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规划统筹、联审会商、协调服务、跟踪问效五项制度,形成牵头部门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相互协调、运行高效的部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敦化市国民营养实施计划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和制度体系

 

(一)健全信息沟通制度。利用信息平台等各种方式,按照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协同推进国民营养目标任务和重大行动的落实。

 

(二)建立规划统筹制度。根据需要,各牵头部门要制定推进国民营养实施计划的具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协调、引导各部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加强规划统筹。对涉及面宽的实施策略和重大行动,牵头部门要统筹考虑,加强顶层设计,在充分与相关部门协商研究、沟通衔接的基础上制定综合规划,确定重大行动推进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

 

2.加强规划衔接。对涉及多个领域的实施策略和重大行动,根据具体情况,由各相关部门制定分领域或分专题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之间要相互衔接,对规划确定的线路图、责任书、时间表等内容进行细化分解。

 

3.协同规划实施。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并分阶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进评估、调整完善。

 

(三)建立联审会商制度。通过集中办公和召开专题会、不定期会等方式,共同协商研究重大事项,通报国民营养实施计划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督促相关部门抓紧落实。

 

1.协商研究重大事项。成立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对确定的国民营养重大行动和实施策略,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制定印发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具体推进任务和责任人、联络员,全力推进工作开展。

 

2.召开工作会商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部门协调联动工作会议,集中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已确定的协调事项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会商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形成部门协调联动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相关部门落实,保证 “有人牵头、有人负责、目标清晰、职责明确、协调顺畅、便捷高效”。同时,对部门协调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积累、交流经验,促进部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四)建立协调服务制度。强化主动服务意识,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办公、不定期协调等多种形式,加强合作联动,做好督促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

 

1.提前介入服务。牵头部门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重大事项提前介入、提前指导、提前服务;围绕前期研究涉及的产业政策、建设布局、要素保障、安全稳定等方面超前进行综合评估论证。

 

2.落实部门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落实推进责任的具体工作计划,并按时间节点推进计划实施,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调事项。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跟踪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提供全程服务。对重大事项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提出解决意见,高效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3.加强上下联动。实行分层、分类、分级协调负责制,加强上下协调联动,提高重大问题解决效率。对需要向省、州汇报衔接的问题,实行市直有关部门对口跟踪落实责任制,争取省、州支持和帮助。

 

(五)实行跟踪问效制度。建立督办制度,对各部门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查督办,切实将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协调联动推进机制高效运行。

 

1.定期通报情况。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协调联动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每月对部门协调联动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部门协调联动工作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2.加强督办问效。牵头部门要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推进重大事项的进度、效果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协调联动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向市政府建议进行表彰;对未按时完成协调联动工作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督办。

 

三、阶段性目标任务

 

到2020年,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全市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9%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人均每日烹调油摄入量控制在30克以内。

 

——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到2030年,实现以下目标: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5%以上。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人均每日烹调油摄入量继续控制在30克以内。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在现有基础上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分阶段工作任务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86号)文件执行。

 

四、实施策略

 

(一)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人才培养。推进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和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社会急需营养人才的培养,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的供餐单位应配备营养师,推动有条件的集中供餐单位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具有全市代表性的成人、学生、儿童及乳母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摄入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建立人群营养状况数据库,及时分析评估人群营养状况,为营养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及人群膳食指导提供科学依据。(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加强食物成分监测工作。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加强食品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量控制。(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收集历史调查资料,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研究制定人群碘营养状况科学评价技术与指标。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构建公众碘营养自我评价平台,实施精准补碘。(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充分利用全国农产品营养品质数据库及食物营养供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为政府、农业、企业、市民做好指导。(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发利用我市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满足市场对绿色安全食品的需求。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规范食品包装营养成分标识,引导食品健康消费,促进平衡膳食;制定在食盐包装上印制摄盐量指导信息、在食物包装上印制食物能量分级标识和添加蔗糖量及食用指导信息等相关规定,为消费者选择食物提供参考。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制定并出台餐饮业烹饪菜肴油盐用量规范,逐步降低菜肴中的盐、油含量;组织开展健康餐厅示范建设, 研发并合理选择减少烹调用盐用油、有利于健康的烹调方法,指导餐饮单位标识菜品的营养成分,开展减油、减盐行动,鼓励餐饮单位研发低盐、低油菜品;引导师生科学选餐;研发及推广学生营养餐配餐软件,使营养配餐更科学、方便。(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配合国家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引导食品企业与卫生健康部门、大学及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优先研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重点关注大众消费量较多的快速方便食品,并适时出台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控制措施,积极研发低盐、低脂、低糖食品。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居民食养指南,引导养成符合我市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科学素养。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逐步形成适合居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协同共享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建设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的基础数据平台。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安全审查的管理规范,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强化数据资源在多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多领域数据综合分析与挖掘,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构建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推动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实现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

 

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促进互联网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利用“普及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做好吃动平衡等营养知识大众普及工作,针对各类人群设计健康课程、指导等内容,高频次、多形式地推送营养健康知识。发展汇集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前沿技术、物联网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与推广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居民平衡膳食指导手机APP、餐饮业营养点餐评价软件、学生及集体食堂餐饮营养配餐软件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探索营养干预新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本地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结合传统食养理念,充分利用医学、食物、营养等相关专业机构的优势,动员并支持有关学术团体组织专家编写适合不同人群的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由专业机构向社会发布,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食品安全等科普知识,使科普工作更好落地。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构建多渠道立体宣传网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公益宣传力度。利用街道大屏幕(LED屏)、楼宇广告、社区电子屏等免费进行科普公益宣传。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能力建设,定期举办营养健康科普知识培训或指导,不断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为契机,以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等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形式新颖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带动营养宣教活动常态化。推动将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村镇考核指标。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如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小屋等。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六项重大行动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科普宣传与膳食指导。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我市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针对孕产期、婴幼儿期等阶段广泛进行主题科普传播与指导,让更多家庭掌握健康知识,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实施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逐步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研究制定并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提高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加强规范学生营养配餐供给。建立出台学生营养配餐企业的配餐标准及相关操作规范,逐步推动我市中小学生营养配餐工作。(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推动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将“营养与健康”核心信息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大纲,充实完善健康饮食等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内容,开展各种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养成合理膳食行为习惯。(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建立健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编制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研制适宜的营养筛查工具。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并形成区域示范,逐步覆盖我市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推进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的营养培训,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出台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

 

(四)临床营养行动。

 

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进一步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功能区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制定完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进一步研究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细化产品分类,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建立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的配方。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减盐、减油、减糖行动。

 

以餐饮从业人员、中小学生、家庭主厨等为重点人群,以食堂、餐厅、学校、社区、超市为重点干预场所,营造我市减盐、减油、减糖支持性环境。引导餐饮行业、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制食盐、烹调油以及添加糖使用量的措施,促进标准化控盐、控油用具的生产和推广。鼓励餐饮企业研发低盐、低油菜品。开展“少用油盐,味儿更鲜”减油、减盐专项行动。组织学校开展“少吃盐,身体健”“选择低能量食品,保持健康体重”“聪明识别添加糖”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减盐控油在厨房,美味家庭促健康”等健康活动,广泛宣传油盐摄入过多的危害及摄入量标准,普及低盐少油膳食与慢性病防治知识,增强居民低盐少油饮食意识及选择低盐少油食品的能力,掌握低盐少油烹饪技巧。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面向公众大力普及添加糖与龋齿、超重和肥胖等相关疾病防控知识,促进居民养成低添加糖膳食习惯。设计推广减盐控油宣传工具、宣传材料,并提供技术指导。增加市场低油、低盐食品的供给。(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吃动平衡行动。

 

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营养科普活动,向广大居民宣传饮食及运动防治非传染性慢性病的健康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活动。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居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提升运动营养食品技术研发能力,推动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相结合。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在辖区旅游景区、郊野公园、公共绿地、小区健身场所、运动场所的建设中融入健康生活方式的内容。(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实施。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评估,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投入。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开展督导评估。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国民营养实施计划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2020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2030年组织计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计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市政府将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敦化市国民营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7月1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敦化市国民营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8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民营养实施工作,成立敦化市国民营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各方面作用,共建共享;坚持科学发展,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创新融合;坚持补强短板,突出食品安全基础上的营养,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坚持服务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公众获得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王启章  敦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经海  敦化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进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姜兆兴  敦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焕柱  敦化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树鹏  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德忠  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继龙  敦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德国  敦化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景魁  敦化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世新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钦海  敦化市水利局副局长

 

国长振  敦化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鹤聚  敦化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

 

 松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秀明  敦化市商务局副局长

 

肖忠海  敦化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旭  敦化市妇联副主席

 

任宗来  敦化市总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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