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国民营养计划2019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解读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敦化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敦化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年重点工作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敦化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年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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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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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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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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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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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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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营养立法和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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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研究制订完善营养相关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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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养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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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各级地方政府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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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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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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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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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提出"十四五"关于营养研究的攻关任务布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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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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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提出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和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试点建立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和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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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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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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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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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营养监测工作体系,按照国家的要求开展营养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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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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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敦化市人群食物消费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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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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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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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要求,配合国家更新和完善人群营养状况和食物成分数据库,抢救历史调查资料,汇总分析评价既往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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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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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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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等碘缺乏病相关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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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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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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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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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力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认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支持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举办农产品推介活动,优先推动贫困村、优质农产品走出去。按照国家要求,配合国家研究编制食用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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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扶贫办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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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国家要求,配合国家研究建立营养型农产品育种、种植养殖、市场推广等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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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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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国家要求,配合国家研究与建设持续滚动的全国农产品营养品质数据库及食物营养供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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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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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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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方案,从我市遴选2-4家餐饮企业创建健康餐厅、健康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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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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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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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传统食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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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要求,配合省、州调查研究不同区域膳食与食养习惯,研究制订中国居民食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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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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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开展老年人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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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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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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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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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现有的技术机构、社会团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制作高质量营养科普作品,在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上广泛传播营养健康知识。创建营养科普教育基地,建立一支营养宣传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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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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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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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等,广泛开展营养与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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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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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村镇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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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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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营养健康信息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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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建立免费共享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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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旅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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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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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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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孕前和孕期检查中要进行营养评价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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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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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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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开展出生缺陷孕前孕期营养干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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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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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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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推动在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建立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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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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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制订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母乳喂养和辅食添加指导工作,推动合理婴幼儿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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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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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体系,加强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监测报告与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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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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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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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学生营养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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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地制宜,研究制订并推广满足学生营养需求的地方性食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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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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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超重、肥胖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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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教育策略,对学生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保证校内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加强学校集体食堂合理膳食;开展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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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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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国家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专项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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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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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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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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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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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地制宜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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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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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1所学生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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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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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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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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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的要求,配合省里研究制订老年人群的营养改善措施,研制适宜的老年人营养筛查工具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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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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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临床营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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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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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国家加强临床营养工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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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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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临床营养师技术培训、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临床营养治疗等项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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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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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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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营养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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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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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吃动平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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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广居民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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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重点推进“三减三健”专项活动,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宣传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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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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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体医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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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糖尿病、肥胖及骨骼疾病等慢性病的营养运动干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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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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