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财政预算部门单位:
《敦化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十八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敦化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积极推进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形成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闭环机制。达到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一)实施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及各部门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健全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动态评价调整机制,通过绩效结果评价反馈机制应用,加快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实施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逐步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含在一般公共预算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三)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突出预算编制绩效导向,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逐步建立健全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序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有章可遵。(市财政局)
(二)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1、进一步完善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适应的预算项目设置规范和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市财政局、各预算部门)
2、2021年底前,对部门职能职责进行梳理,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设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基本建立覆盖所有部门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市财政局、各预算部门)
3、各行业部门着手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于2021年底前基本构建覆盖主要行业领域的个性指标和标准体系。(各预算部门、市财政局)
(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1、自编报2021年预算起,各部门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出具绩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各预算部门)
2、自编报2021年预算起,财政部门对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市财政局)
(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1、自编报2022年预算起,各部门要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加大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绩效目标审核力度。(各预算部门)
2、自编报2022年预算起,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绩效目标审核力度,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切实改变“先有资金、后有项目,先有项目、后有目标”的现象。(市财政局)
3、自批复2022年预算起,财政部门同步批复下达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中项目内容发生变化涉及绩效目标变动的,应同步调整。(市财政局、各预算部门)
(五)实行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双监控
1、自2022年起,各部门建立本部门绩效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定期监控机制。(各预算部门)
2、自2022年起,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绩效跟踪。(市财政局、各预算部门)
(六)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1、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面”的原则,选取10个单位进行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改革,并于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市级部门全覆盖。(市财政局、各预算部门)
2、自2022年起,各部门年初对上年度政策、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报送财政部门,基本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各预算部门)
3、2021年底前,选取涉及省、州、市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民生支出,以及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的市直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市财政局)
4、自2022年起,市财政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对部门提报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复核或再评价。(市财政局)
(七)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2022年底前,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通报机制,完善资金分配中的绩效因素,逐步向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方式转变,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市财政局、各预算部门)
2、2022年底前,各部门建立本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整改机制。(各预算部门)
3、自2022年起,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全部纳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直党群机关绩效考评。(市财政局)
(八)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
1、自编制2022年预算和2021年决算起,将重大政策、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报告同步报送同级人大,通过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向社会公开。(市财政局、各预算部门)
2、自编制2022年预算和2021年决算起,逐步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重点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各预算部门)
(九)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步伐,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促进各部门基础信息、财务、资产管理等互联互通,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市财政局)
(十)引导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充分借助省州智库、专家库、第三方机构库,在指标体系设计、评价方法创新、报告质量考核、专业咨询、课题研究、宣传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专业支持。(市财政局)
(十一)加大培训力度
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在开展常规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聘请行业专家开设专题讲座,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以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改革形势、操作方法、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实施培训。逐步提升部门绩效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促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市财政局、各预算部门)
三、工作要求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事关财政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和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财政改革的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强弱项、补短板,对照本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监控和评价的责任分工,加强内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