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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 20:37   来源 :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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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卫生环境集中整治暨万人 大清扫活动的通知


 敦政发〔202034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卫生环境集中整治暨万人

清扫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推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顺利实施,一个健康美丽、干净舒适的生活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卫生环境集中整治暨万人清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择活动模式,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清理越冬垃圾、无物业楼房卫生、城市卫生死角和街区垃圾堆为重点,坚持集中清扫和长期保洁相结合,坚持城市街区和乡镇村屯相结合,动员机关干部、志愿者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努力提升城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卫生、和谐稳定的城乡环境。

二、活动时间

515

三、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居民小区

1.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封闭小区,重点清扫越冬垃圾、清踏步台阶卫生、楼道玻璃、楼道广告、院内垃圾杂物及绿化带内垃圾、卫生容器、小广告等。

责任部门:市房产管理

2.开放式小区,按照驻街单位卫生责任分工安排,各部门单位重点清扫越冬垃圾、踏步台阶卫生、楼道玻璃、楼道广告、院内垃圾杂物等。

责任部门:驻街企业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接

3.清扫平房区大垃圾堆。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驻街单位

(二)市容环境卫生

按照病媒生物防治要求,定期对垃圾收集点、中转站、水冲公厕和旱厕进行药物消杀。重点清扫主次干道、公园广场、人行步道、街路绿化带、平房区旱厕和城市防洪沟的越冬杂物和垃圾,做到清运及时、不留死角。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

(三)市场内外环境

1.大型集贸市场重点对越冬垃圾杂物进行清,并安排保洁人员,配备足够的卫生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出口过道环境整洁。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沿街便民市场重点引导业主有序经营和摆放物品,加强卫生管理,不占道经营、不乱丢垃圾,杜绝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现象。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四)建筑和拆迁工地

1.建筑工地重点清扫在建工地垃圾和杂物,运输车辆实行封闭运输,工地出口安排专人保洁,实行围挡作业。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

2.拆迁工地全部实行围挡作业拆迁,运输车辆封闭运输。

责任部门:市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五)河道水面环境

重点清牡丹江、小石河河道、南湖水面和护坡垃圾,整修残缺的河道设施,清洗烧纸痕迹。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六)校园周边环境

1.校园内外环境重点保证校园内外卫生环境整洁,卫生设施齐全,引导学生爱护公共环境;加强学后班监管,保证卫生环境和门前秩序。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2.校园周边商铺重点是设施摆放、垃圾清理和卫生保洁,

保证学生用餐安全和店铺门前整洁。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七)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

位于国省干道和高速出口的村屯,要对越冬垃圾进行集中

清运,保证村屯及周边卫生环境整洁,同时要加强垃圾清运和日常保洁。

责任单位:江南镇政府、红石乡政府、翰章乡政府

各机关内部和下属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在《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清扫,由各部门自行落实并监督检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卫生环境集中整治万人清扫活动,市城管、市爱卫办负责总体调度和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需带领本单位相关人员按照任务分工高标准完成相关清理任务。

(二)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认真动员组织部门干部职工参与,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办事环境。对分配的清扫任务,要主动与街道社区对接,保证准时开展活动,保证清扫质量,不推托应付。部门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共同营造整治卫生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检查,形成常态。市城管、市爱卫办,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并督促整改。市机关党工委负责对机关内部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城管和爱卫办负责对渤海街、民主街、胜利街、丹江街和城市出口进行监督检查。对卫生整治效果不好的单位,市政府办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正面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根据活动安排,进行跟踪报道,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关注和参与,增强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和城市荣誉感,形成爱护环境、文明出行的氛围。

(五)敦化林业局、3305工厂、各乡镇环境卫生参照全市卫生环境整治内容时间,自行安排。

 

附件:各驻街单位卫生清扫责任分工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8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8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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