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政办发〔2020〕27号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敦化市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敦化市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内容,抓好贯彻落实。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敦化市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 年)》,按照《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指导意见》《吉林省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稳产丰产、节本增效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产业培育并重,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并行,整体推进扩面与重点突破提质并举,加快我市适宜区域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促进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目标
2020年,全市实施保护性耕作补助面积10万亩,建设保护性耕作县(市)级应用基地1个,建设乡镇级应用基地1个,应用基地建设能够连续多年实施,且同一地块作业补助不超过 3 年。
三、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在全市适宜区域内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以玉米生产作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重点,兼顾大豆等作物生产,积极推进其它作物探索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
(二)补助条件
1.旱田作物。机械收获后秸秆覆盖还田地表越冬,春季实施机械少(免)耕播种。除秸秆条带耕作、机械深松之外,秋季收获后及春季播种前不得实施土壤耕作。
秸秆覆盖还田地表的方式包括:秸秆粉碎覆盖还田、秸秆集行覆盖还田、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秸秆整秆覆盖还田等。
秸秆翻埋、耙混、旋耕、联合整地等不在保护性耕作补助范围。
2.应用基地。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采取玉米秸秆全量覆盖还田,机械化免(少)耕播种作业,地表土壤扰动面上不超过30%。市级应用基地建设地点设在沙河沿镇原种场,实施面积不少于1000亩;乡镇级应用基地建设地点设在黑石乡前黄花松村,实施面积不少于200亩。
3.监测点。在市级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设立监测点,监测点地块种植作物、作业模式保持稳定,能够多年连续实施,持续开展土壤理化、生物性状、生产成本、作物产量变化、病虫草害变化和机具装备适用性等指标监测。
(三)补助对象
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对象为具有对公账号的全市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四)补助标准
1.作业补贴标准。对达到检查验收质量标准的项目实施面积,按照每亩补助不超过30元的标准核发资金。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按照省厅下达的8万亩作业任务,每亩1元标准提留经费,用于检查验收、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建档立案等支出。
2.应用基地补助。确立为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的地块,达到标准的,使用国家和省级资金,每亩补助80元。
3.监测点建设补助。由市农机管理部门与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实际商定监测所需费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按合同金额据实补助。
(五)查验核实。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人工现场测量、利用土地确权数据等多种形式进行查验核实。主要查验秸秆覆盖还田、机械免耕播种作业等情况。检查验收实行乡镇政府自查,市级按总作业面积30%进行抽检。乡镇验收时间为播种后至6月10日,乡镇政府验收后,市级进行抽检。
(六)补助方式。保护性耕作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即各乡镇按照相关要求,先进行查验核实,确定拟补助的面积、对象和金额,所在地乡镇公示 7 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面积、补助金额和补助对象。由市农机主管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向财政部门提报资金需求,市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
四、工作程序
(一)落实任务面积。每年自秋季收获开始至春耕生产前,
各乡镇根据年度任务指标,分解任务面积,并将相关指标落实到村、全市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指标分配原则以秸秆禁烧区(特别是高铁、高速、国道和省道两侧)、整乡整村推进、连片作业优先。
(二)组织查验核实。各乡镇在春季播种作业结束后,即可组织开展面积查验、公示等工作。各乡镇政府在 4 月 20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以周报形式向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报送保护性耕作实施进度。
(三)各乡镇政府、农机部门填写《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验收核准单》,经各乡镇政府盖章后,上报市农机部门,由市农机部门进行审核。
(四)市农机、财政部门填写《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及补助情况汇总表》《2020年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情况一览表》,并联合行文向省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五)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审核批复后,由财政部门兑付补贴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政府作为承担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的责任主体,要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构和严格规范的工作制度机制,切实保证工作规范化开展。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年度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及技术指导,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拨付管理。
(二)及时调度,强化监测。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点管理,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从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中提前预留年度所需监测经费。组织当地农机、农技推广人员、应用基地承担主体,积极参与监测工作,配合第三方抓好监测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三)扩大宣传,强化管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介大力宣传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扶持政策,公开补贴程序、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和质量要求等。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建立检查验收和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要将受益农户、补助面积和补助金额等相关信息,在当地进行公示,让补助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的,做到有报必查。要加强督导巡查,强化工作与技术执行到位情况的监管。要严格执行补贴技术质量标准和资金监管制度,补贴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和虚报补贴面积,降低标准,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五)按时报送,强化程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及时上报作业进度、检查验收和与补助等相关统计汇总信息,于7月31日前,将当年补贴作业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农机管理总站、财政局。
附件:
1.敦化市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2.敦化市保护性耕作作业专家指导组
3.敦化市保护性耕作作业指标分配表
4.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验收核准单
5.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及补助情况汇总表
6.2020年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情况一览表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印发
附件1:
敦化市2020年保护性耕作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光周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耀峰 市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成 员: 杨德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伟光 市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
戴相之 江南镇副镇长
任凤田 官地镇副镇长
张合祎 大石头镇副镇长
李海波 黄泥河镇副镇长
王 睿 额穆镇副镇长
申家会 沙河沿镇副镇镇长
石振远 贤儒镇人大主席
刘华民 雁鸣湖镇副镇长
杨 旭 秋梨沟镇副镇长
李 升 江源镇副书记
郝彦军 大蒲柴河镇副镇长
王洪燕 黑石乡副乡长
张 岩 红石乡副乡长
公 振 大桥乡副乡长
李光明 翰章乡党委委员
陈艳城 青沟子乡副乡长
张立波 农机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管理总站,主任由刘耀峰兼任。
附件2:
敦化市保护性耕作作业专家指导组
组 长:刘耀峰 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正高级工程师
副组长:张立波 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正高级工程师
马金宝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正高级农艺师
成 员: 李文献 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工程师
刘文华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正高级农艺师
隋宏伟 敦化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工程师
陈伟华 敦化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工程师
金松爱 敦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高级农艺师
杨志刚 沙河沿镇农机技术推广站
正高级工程师
卜占元 敦化市江南镇农机技术推广站
高级工程师
夏传义 敦化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工程师
附件3:
敦化市保护性耕作耕作作业补贴指标分表
乡 镇 |
作业面积(亩) |
负责人 |
官地镇 |
13000 |
任凤田 |
沙河沿镇 |
12000 |
申家会 |
雁鸣湖镇 |
7000 |
刘华民 |
青沟子乡 |
5000 |
陈艳城 |
额穆镇 |
12500 |
王 睿 |
黑石乡 |
10000 |
王洪燕 |
秋梨沟镇 |
2000 |
杨 旭 |
黄泥河镇 |
3000 |
李海波 |
江源镇 |
2000 |
李 升 |
贤儒镇 |
3000 |
石振远 |
红石乡 |
2000 |
张 岩 |
翰章乡 |
4500 |
李光明 |
大石头镇 |
4000 |
张合祎 |
大桥乡 |
7000 |
公 振 |
江南镇 |
12000 |
戴相之 |
大蒲柴河镇 |
1000 |
郝彦军 |
合 计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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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验收核准单
县 乡: 单位:亩
序号 |
作业地点 |
作物及面积 |
耕地承包经营者确认签字 |
耕地承包经营者联系方式 |
农机作业者 确认签字 |
农机作业者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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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作物品种 |
耕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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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
大豆 |
小麦 |
水稻 |
其它 |
免耕 |
少耕 |
埋茬起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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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乡级政府或农机站相关人员)(签字): 乡级政府(盖章):
县级审核人员(签字):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盖章):
附件5:
2020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及补助情况汇总表
县 单位:万亩
序号 |
实施作业面积 |
补助作业面积 |
补助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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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作业补助 |
应用基地补助 |
整体推进区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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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盖章): 县级财政部门(盖章):
附件6
2020年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情况一览表
县
基 地 区 位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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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名称 |
建设地点 |
GPS坐标 |
建设规模 |
覆盖乡、村、户数 |
建设时间 |
建设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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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地 建 设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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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模式 |
技术路线说明 |
面 积 |
覆盖率 |
覆盖量 |
技术指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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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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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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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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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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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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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地 关 键 机 具 装 备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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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品牌 |
行数/幅宽 |
数量 |
作业能力 |
其它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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