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政办发〔2020〕5号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村厕所改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农村厕所改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农村厕所改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延边州农居办《关于印发<全州农村厕所改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州农居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科学施策,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农村三格式化粪池水冲式厕所突出问题整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立完善农户参与机制,动员农户参与农厕改造整治工作,着力提升村民环境卫生意识。
(二)政府主导,统筹推进整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渠道筹集资金、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方式。实行市政府负总责、住建局抓落实、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尊重农户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参与厕所改造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整改。围绕满足“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能过冬、造价不高、维护方便、群众能接受”五个基本条件,科学分类施策,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切实整治农厕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2016-2018年度存在问题的三格式化粪池水冲式厕所整治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再次排查和制定整治方案。
1.2019年1月5日前,各乡镇组织开展再次排查,逐村逐户建立农厕改造台账,标明农厕改造存在的问题。由乡镇政府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负责后期维护工作,尤其是对室外三格罐体溢满的农户,要在组织清掏后,认真分析原因、填写问题,确保农厕改造底数清、问题清,切实解决核查不实不细问题,并将排查情况汇总报至市住建局,同时报市农居办备案。
2.2020年1月20日前,各乡镇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科学制定整治方案,逐户制定整治措施,确保改造后的农厕能够正常使用,并将整治方案上报市住建局,同时报市农居办备案。
(二)第二阶段:室内整治和室外复工整治筹备。
1.2020年2月29日前,各乡镇完成室内农厕维修整治工作,确保室内便器、管线正常使用,并将室内整治情况报至市住建局,同时报市农居办备案。
2.2020年3月15日前,各乡镇按照整治方案和逐户整治措施,完成复工整治所需的人工、材料、机具前期准备,并将复工整治筹备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至市住建局,同时报市农居办备案。
(三)第三阶段:全面复工和完成整治。
1.各乡镇视天气情况,于2020年3月末陆续开展农厕全面复工整治,最迟须于2020年4月5日全面复工。
2.2020年5月30日前,各乡镇全面加强施工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治质量,完成农厕改造整治工作并做好验收,确保农厕正常使用,要将农厕改造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报至市住建局,同时报市农居办备案。
五、主要工作
(一)扎实做好农厕质量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对改造后农厕存在室内便器损坏,室内外管线破损、渗漏,室外罐体破损、渗漏等质量问题的,应按照《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标准》( DB22/T5001-2017)要求进行整治维修。二是整治维修选用的管线、罐体、器具、配件等材料应符合《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产品及设施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吉建联发〔2017〕14号)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三是认真做好农厕的室内外管线保温、防冻处理。对冬季无取暖设施的,乡镇应督促引导农户增设厕屋取暖设施,冬季无人居住时,须将管线、便器内存水排出。四是对因地下水位高、流砂、淤泥等地质条件影响造成室外罐体挤压、冻胀、破损不能使用的,在征求农户同意的基础上,不宜继续采用三格化粪池水冲模式进行维修,宜采用非水冲生态厕所进行修复。
(二)加强农厕整治施工监管。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农厕改造整治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技术导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加强农厕改造整治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农厕改造整治施工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人员或队伍要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
(三)切实做好农厕供水保障工作。各乡镇政府及水利部门要提高农户供水保障,对不能保证定点供水或供水时间短,满足不了农户日常生活用水的村屯,可采取打机井、改造供水管网、水源地改造、蓄水池扩容等措施保证村内供水,切实解决因农户自来水供应困难而影响农厕使用的问题。对无法保证日常水冲的农厕,可增设小型储水水箱,满足水冲厕所使用要求。
(四)加强农厕后期粪污处理。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后续管护机制,建立维护、清掏管护制度。安排农厕后期粪污处理维护资金。通过采取给农户配备自行抽粪的器具,或给村屯购买抽粪车辆和适量的厕具配件,或由专业机构、队伍定期清掏等方式,保证农厕改造整治后的粪污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因罐体溢满、粪污无人清掏处理而影响农厕使用的问题,费用由农户与乡镇协商确定。
(五)做好农厕整治验收工作。各乡镇政府及住建部门要认真按照《关于对农村厕所改造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建农居〔2017〕23号)文件要求,以户为单位,组织做好本乡镇农厕改造整治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对乡镇竣工验收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应向农户提供使用“说明卡”,详细标明农厕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维修、清掏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切实解决因质量问题影响农厕使用的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将农村改厕整治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人员和财力,确保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住建部门负责农厕改造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整治验收、业务指导等工作;市农居办负责农厕改造专项整治的协调调度;乡镇政府负责做好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村委会负责配合施工企业做好施工协调工作,加强对农户宣传教育引导。
(三)切实保障资金。各乡镇政府作为农厕改造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将农村改厕整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引入市场机制,解决资金筹集和后期运行维护的问题。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改厕整治资金。农厕改造验收合格后,除依法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外,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兑付工程款,不得拖欠。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村改厕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农户积极使用改造后的农厕,促进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生活质量。
(五)完善调度统计制度。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各乡镇政府及住建部门要狠抓农厕改造整治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厕整治目标任务,安排专人按规定时间节点统计上报农厕排查、复工筹备等情况;2020年4月1日起,实行周报制度,由乡镇政府于每周三15时前,上报农厕复工整治进展情况,以上报送材料须经乡镇政府主管领导签字。由住建部门统一汇总,全市每周进行通报,同时经市政府主管领导签字后,相关数据作为全州通报的依据。
(六)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各乡镇政府及责任部门要加大对农厕改造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查资金保障、工作进度、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长效维护机制、农户满意度等方面内容。市住建局、农居办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巡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农厕改造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完成不好或进展缓慢的乡镇进行通报,并与纪委部门建立实时信息沟通机制,对改厕整治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约谈问责。
联 系 人:樊雨微 市农居办
联系电话:6242253,13894369099
电子邮箱:dhxncnw@163.com
联 系 人:姜 伟 市住建局村镇办
联系电话:6655111,13596550585
电子邮箱:dhzjczb@163.com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