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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0 21:00   来源 :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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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敦政发〔20203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各有关部门单位:

《敦化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0

 

敦化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923号)精神和《全省项目中心工作方案》(吉政办明电〔20192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项目中心由发改、工信、商务、自然资源(国土、规划)、生态环境、住建、林、统计、征收、金融监管10个部门组成。由发改部门牵头,发改局主管项目副局长为总负责人,并选派1名中层干部作为日常负责人,其他组成部门分别选派1名熟悉项目业务的同志作为工作成员。除总负责人外,其他人员脱离原岗位,进行统一管理,专门从事项目中心工作。

二、运行机制

(一)项目中心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市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设立公开电话,受理项目单位的业务咨询、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困难。5000万元以下的重点产业和民生类项目也可纳入管理。

(二)项目中心总负责人每日召开碰头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集中会商,研究解决项目推进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需要上级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每周汇总逐级上报至州、省项目中心协调解决,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上报。

(三)项目中心每日形成工作报告,上报政府主管领导,同时上报州项目中心,每周周一集中会商,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

三、责任分工

按照项目招商签约、前期审批、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四个重点环节,跟踪调度11个关键节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招商落地环节

1.商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签约、注册和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汇总;

(二)前期审批环节

2.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协调沟通涉及非成员部门;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用地规划和用地审批;

4.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5.住建部门:负责项目建筑工程许可审批;

6.林业部门:负责项目涉及的征占保护地、湿地、林地、草地审批;

7.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协调项目融资需求;

(三)开工建设环节

8.征收部门:负责项目用地征迁;

9.统计部门:负责项目统计入统;

(四)竣工投产环节

10.住建部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11.工信、商务部门:负责项目生产运营,达产达效。

四、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部门要积极做好人员选派工作,并创造条件做好脱岗后续保障工作,各部门选派的工作人员务必于110日前到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报到开展相关工作。

(二)非成员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按照工作职责承担相应主体责任,负责抓好涉及项目节点和问题的落实工作,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0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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