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政办发〔2021〕11号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敦化市消费券促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敦化市消费券促销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敦化市消费券促销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的通知》、《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服务业企业恢复增长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消费券,降低疫情影响,激发消费潜能,尽快恢复市场活力,促进消费恢复增长,加快经济全面复苏。
二、主办单位
敦化市人民政府
三、主要内容
(一)资金安排
本期消费券发放额度400万元。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8日-3月21日。
(三)发放和领取原则
1.通过支付宝客户端派送,先领先得。为惠及更多消费者,同一支付宝账号本期每轮只可领取一次消费券。
2.本次活动财政补贴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政府发放账户进行回收。
(四)覆盖范围
1.消费券投放范围:全体在敦化人员(包括市外来敦化人员)。
2.消费券核销主体参与范围: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企业、限额以上大个体,经企业自愿申报,能够保证每笔销售额都能实现入统,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且能够同步开展促销活动的商贸流通企业(个体)。
四、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种类及金额设定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金额共计400万元,包括:面值50元消费券28000张;面值100元消费券12000张;面值500元消费券1600张;面值1000元消费券600张。
单笔购物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400元以上(含4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000元以上(含2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0元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5000元以上(含5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0元消费券。
(二)投放规则
1.发券时间为3月8日10:00开始,共发放消费券42200张,其中,面值50元消费券28000张;面值100元消费券12000张,面值500元消费券1600张,面值1000元消费券600张。
2.本期活动消费券有效期截止到3月21日23时59分,未消费完的金额将由平台统一回收至政府账户。
(三)领取细则
1.领取平台
“支付宝”APP为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取平台入口。市民下载“支付宝”APP并更新至最新版本,通过实名注册后登录,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
2.领取方式
在活动规定时间内,打开“支付宝”APP,通过点击“敦化市消费券领取入口”进入到支付宝敦化市消费券页面,进行领取。
3.领取规则
每种面额的消费券每个用户限领1张,合计最多限领2张,一个活动周期内每个用户限领1次,发完即止,先领先得。
(四)使用规则
(1)使用范围:参与本次活动的限额以上企业(个体);
(2)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支付宝支付方可使用。市民在使用支付宝付款时,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财政补贴资金及市民个人消费资金直接划入商家账户。
(3)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通过支付宝扫码付款时按抵用规则进行使用,严禁购买储值卡。
(4)可同时兼容企业的其它促销活动。
(5)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消费券发放的各项工作,同时,协调指导参与本期活动的限额以上企业(个体)。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消费券财政资金保障、资金监管和回收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我市限额以上企业及限额以上大个体名单,同时,做好活动期间销售数据统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卫健局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消费券舆情引导和管控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消费券宣传推广工作。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支付宝平台消费券领取、使用、核算、管理、技术保障和配合后期审计工作。参与活动的企业应配合政府做好消费券促销活动,同时要同步自行开展促销活动,做好相应宣传工作,保证销售数据准确、及时入统。
(二)加快工作推进
要按照分工,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同步推进,确定最优方案,明确各方权责,切实保障财政资金按时到位,做好资金监管、核算、回收工作。
(三)加强大数据分析
积极做好消费券发放期间的大数据分析工作,根据消费券发放、领取、消费等数据,及时研判消费券对线下购物、旅游消费的实际带动情况,灵活调整消费券类型、金额和发放组合方式,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活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充分发挥“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我市消费券领取、使用规则,让我市辖区内群众充分知晓活动详情,参与和享受消费惠民政策,从而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五)加强核销企业(个体)的监督管理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的监督管理。市商务局要重点排查限额以上企业,严禁名单之外的企业开展消费券核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一切商业行为,并由相关工作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构建长效机制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要继续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广度和深度,逐步构建以刺激消费促发展的商业模式,推动我市经济复苏,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