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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敦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dunhua.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市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敦化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翰章北大街517号,邮编:133700,电话:0433-6222934,电子邮箱地址:dhsn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21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0条。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这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等原则,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市工作安排,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印发《敦化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针对领导分工调整、人员变动等,及时调整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各项指标,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全局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同志协调抓,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省州市要求,积极对我局所涉及的政务公开工作,按主题进行分类,进一步细化内容,完善农业农村系统政务公开,主要分为农业生产类,包括农业管理、畜牧业、渔业渔政;涉农补贴、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综合政务类等。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1)篇,涵盖农业农村领域各项工作,做到了应公尽公。要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工作,严禁擅自增设审批项目,严禁继续审批已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认真制定和加强公共服务事项及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坚持“五必须”“三见面”等要求,高质量完成了建议提案。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局受理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全局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流程,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3.强化业务学习。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到12345政务热线工单(310)条,涉及惠农政策咨询、涉农纠纷等内容,按照要求,我局及时与诉求人取得沟通,详细了解情况,认真解答诉求,按照时限办理,得到了诉求人的一致好评。并针对诉求人反映的相关问题,及时成立调查组,赴村屯一线了解实际情况,解读相关政策,解决实际难题。为展示一年来工作成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专班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更好地参与到绩效考核当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1、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