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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2022年,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通过延边州人民政府、敦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延边州政务服务热线等,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年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1189号,邮编:133700,电话:0433-622117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发展,开创新局面,促进社会和谐提供重要保障。2022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本单位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35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7件、处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和业务咨询答复379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研究形势任务,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运行,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敦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充分利用环保行政审批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和“全国低碳日”等相关活动进行环境宣传。全面宣传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传播绿色消费理念,倡导低碳生活,动员市民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参与环境保护。同时,开展“六进活动”,深入到企业、社区、学校和村屯进行法律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努力营造欢乐祥和、健康向上的城市文化氛围。我局在民生面对面开通专门一期环保咨询节目,在民生热线,12369环保等网站开设专栏,进行环保解答。根据省、州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整合信息,及时发布,基本达到预期目的。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市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将依申请公开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相结合,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采取内网流转方式,做到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明确信息发布科室和单位责任,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随着社会和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局收到的申请公开环境保护相关信息的请求逐年增加,我们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研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规范,符合管理要求,局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信息公开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科室积极行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信息定期自查整改。同时,为扩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增进网民互动,更好地树立政府形象,我局努力实现官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三方融合,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官网同步发布发声,安排专人专职管理官网和政务微博。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公开信息培训、预审和考核制度,遵守保密制度,把环境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培训、预审内容,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以畅通公开渠道、规范环境信息公开的形式,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建设责任制,坚持谁发布谁负责,信息内容采集、报送、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制度建设得到落实。对不良信息、严重错别字等问题进行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今后,将形成读网制度,及时发现及纠正相关问题,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成效与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业务培训不够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渠道、公开方式仍不够开阔。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敦化市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认识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我市环保方面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环保发展动态;三是向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公开事项。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
2023年1月10日